重大设备感知数据上传方案
接入信息
矿井设备基本信息、矿用设备安标信息、矿用禁止/淘汰设备信息、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信息
接入系统
主通风机、主排水、空气压缩机、皮带。
实施方案:
数据采集
矿端自行联系厂家,按照煤矿重大设备感知数据接入细则,采集各子系统要求上传的数据类别和信息。
数据转换
矿端负责对采集后的数据,按照煤矿重大设备感知数据接入细则,进行数据转换,符合省煤监局要求文件格式。
数据上传
矿端负责将生成的数据文件通过 FTP 方式上传至上级公司或省煤监局数据采集服务器指定位置。
数据传输
矿井数据-上级公司-省煤监局。即矿井将各系统所需数据统一按照国家局标准转换后,上传至上级公司的数据采集服务器相应位置上,或直接上传至省煤监局服务器。
网络传输
各矿井利用前期间建立的传输专线或 VPN 网络将重大设备监测数据上传省煤监局。
架构示意图
1.1 重大设备感知数据接入建设目标
将煤矿重大设备感知数据接入上级主管、监管、监察部门重大设备感知数据系统平台。
1.2 重大设备感知数据接入联网架构
1.3 智能终端、感知层:
重大设备感知数据智能终端基于煤矿已建或新建机电设备智能控制系统。
1.4 重大设备感知接入项目可以接入的系统和信息
1.4.1 可接入的系统
主通风机监控系统
主排水监控系统
空气压缩机监控系统
皮带监控系统
1.4.2 可接入的信息
绞车矿井设备基本信息
矿用设备安标信息
矿用禁止/淘汰设备信息
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信息
1.5 平台层——重大设备感知交互系统
1.6 平台应用
该平台可以向煤矿企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监察部门传输重大设备感知数据。数据结构符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冲击地压、水害防治及重大设备感知数据接入细则(试行)的通知》(矿安〔2021〕2 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快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煤安监办〔2019〕42 号)(陕煤安科装发〔2021〕60 号 )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