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高新院-内蒙地区矿井智能化系统建设的总体要求
2022年11月17日
智能化系统建设总体要求是基于《煤矿安全规程》(2022)、《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15等规程规范的规定,系统应用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网络传输及工业控制技术,对矿井各类资源和信息系统进行集成、控制和管理,实现矿井内外资源、信息共享和有效利用。
实现包括事务管理、经营管理、技术管理和能源管理等内容的矿井办公自动化,并且配置自动化技术水平较高的全矿生产过程综合自动化控制系统,建立现代化的、覆盖矿井各生产系统的实时调度监控网络,实现煤炭生产采掘运的综合调度和生产过程自动化。保障生产安全,减轻劳动强度,方便管理,提高设施设备利用率。
矿井智能化系统的总体要求:
(1)实现数据自动化采集更新,全自动建立包括完整的地质信息、危险源信息和生产信息的全矿井三维模型。
(2)实现基于地质地理空间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模型建立-智能决策-控制生产的数字化闭环系统。
(3)解决信息孤岛,实现各部门数据共享使用、管控一体化。
(4)平台灵活开放,方便后期系统扩展、接入;平台覆盖整个网络,高度融入各子系统。
(5)实现对生产状态的监测和故障分析,采用三维动画、文字、声音、光效等各种手段表现生产状态,可以实时查看设备运行参数。
(6)实现对生产设备的远程监控,在权限允许的情况下,系统可以远程控制设备的开停;实现无人或少人作业。
(7)建立各种专业分析库,实现生产管理的精细化、实现生产计划、生产安全调度等生产过程协同优化,为管理者提供决策手段。
(8)实现矿井各种安全隐患的超前预测预报、重点监控,对灾变可以快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紧急救援。